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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會沿革

  一、緣起:

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,於86年設置「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」,以保留大陸法定繼承人權益。

 

  二、設立宗旨:

為有效運用基金,照顧榮民子女有更好的教育機會,奉獻社會。

 

  三、服務項目:

依據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」第68條規定,服務項目包括:

1、亡故榮民大陸地區繼承人申請遺產之核發。

2、榮民重大災害救助。

3、清寒榮民子女教育獎、助學金。

4、榮民榮眷福利及服務事項。

 

  四、組織概況:

基金會依組織章程設董事會,置董事15人、監察人5人,另設置有給職秘書長、副秘書長及14員秘書執行會務運作。

 

  五、未來展望:

基金會為照顧榮民榮眷的專責機構,為強化服務效能,廣納各方意見,不斷檢討修正作業程序,期能幫助更多孤苦榮民榮眷及孩子們。

 
最後更新日期: 2018/06/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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