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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會沿革
一、緣起:
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,於86年設置「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」,以保留大陸法定繼承人權益。
二、設立宗旨:
為有效運用基金,照顧榮民子女有更好的教育機會,奉獻社會。
三、服務項目:
依據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」第68條規定,服務項目包括:
1、亡故榮民大陸地區繼承人申請遺產之核發。
2、榮民重大災害救助。
3、清寒榮民子女教育獎、助學金。
4、榮民榮眷福利及服務事項。
四、組織概況:
基金會依組織章程設董事會,置董事15人、監察人5人,另設置有給職秘書長、副秘書長及14員秘書執行會務運作。
五、未來展望:
基金會為照顧榮民榮眷的專責機構,為強化服務效能,廣納各方意見,不斷檢討修正作業程序,期能幫助更多孤苦榮民榮眷及孩子們。
最後更新日期: 2018/06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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